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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会员备案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9-11-20 浏览次数:5617次  【字体: 【关闭】

                                                                  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会员备案及流程

依据我国《资产评估法》、《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章程》之规定,为了保护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促进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行业协会进行备案,机动车鉴定

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及时将机动车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布。

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加入内蒙古机协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评估行业协会”),

平等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评估行业协会将受理对会员的投拆、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

纠纷;评估行业协会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底稿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会员进行及时纠正并整

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一、会员加入评估行业协会的条件

1、拥护行业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行业协会的意愿;

3、从事与机动鉴定评估相关的工作;

4、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协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享有下列义务

1、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4、按时交纳会费;

5、向本协会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6、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协会,并交回备案证书。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7、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入会初选条件

(一)备案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新注册会员单位上传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截图。

      2、新注册会员单位公司名称需有评估或鉴定字样。

      3、新注册会员单位非专属机动车鉴定评估类的,经营范围内需包含机动车鉴定评估或二手车鉴定评估字样。

      4、新注册会员单位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原领取商务局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的机构提供该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新注册会员单位上传会员入会申请表和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6、新注册会员单位上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注册会员单位应具备8名执业人员:

         (1).机动车评估类:上传不少于三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证书,其中至少一名是高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其他人员可以为从业人员;

         (2).机动车鉴定、评估类:上传不少于五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证书,其中至少一名是高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其他人员可以为从业人员;

         (3).原司法鉴定机构,取得司法鉴定人(机动车类)相关资格证书三名以上;其他人员可以为从业人员。

     8、新注册会员单位上传专业人员签字印章存留表、机构评估师人员情况表,评估师本人签字并加盖评估师印章(协会官网公示上述人员)。

     9、新注册会员单位上传收费承诺函。

     10、新入会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没有社会不良影响。

     11、其他非专业类机构入会条件,另行规定。

    附:

   上传资料审查通过后,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评估师身份证复印件、鉴定评估师相关证书复印件、商务部备案截图复印件、入会申请表、入会承诺书、专业人员签字印章存留表、机构鉴定评估师人员情况表、收费承诺函。

        (二)材料的形式审查

 

入会机构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先以拍照或扫描的形式发至协会邮箱(202905351@qq.com),由协会相关人员进

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告知入会机构将纸质材料送达协会。

(三)材料的实质审查

协会给会员单位签发《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备案证书》,需通过三级复核审批制度:

一级审批:秘书长;二级审批:政策法规部;三级审批:协会会长;总审批:常务理事会。

(四)签发备案证书

会员单位入会材料实质审查通过后,会员单位需交纳会费后,由协会签发《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机动车鉴定

评估机构备案证书》,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办公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查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效力。证书

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

五、继续教育培训

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将根据新的形势要求,本着不断提升机动车鉴定评估人员的技能,为行业培养实用人才的

精神。每一年度开展一次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时间按学时制考核,协会为培训合格的评估师及

专业人员颁发《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继续教育证书》。

六、备案证书的年检

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实行一年一检,在年检过程中会员单位如有变更事宜,需提

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符合要求后方可年检通过发放备案证书。

 


                          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

                               二0一九年七月三日

联系电话:0471-5302213 协会网址:www.nmgjdcjdpghyxh.com 协会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坤和爱尚街6号楼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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